谁都知道客车载客,货车载货,可偏偏就有人不按“套路”出牌,用货车来载人。9月26日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了一辆违法载人的厢式货车。
当日上午,省高警黄州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公路巴河收费站执勤。9时许,一辆鄂B5FRXX的厢式货车驶来,民警发现驾驶室内坐了3人,遂将其拦下进行进一步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货车车厢门后,民警发现车厢内“别有洞天”:只见货厢两侧摆放了两条木凳,中间堆着一些小孩的小床、学步车等杂物,老人、妇女共7人挤坐在木凳上,其中一名妇女还怀抱着一名小孩。经查,驾驶员王某与其亲戚共10人从大冶到浠水来参加小侄子的满月酒席,因为嫌租车费用高,王某自己又有一辆货车,亲戚们一合计,不如就坐货车前往,可以节约点费用。
民警对王某枉顾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货车只能在驾驶室按行驶证的规定载人,货厢内严禁坐人,更别说老弱妇孺了,一个刹车、转弯极易造成受伤,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安全毫无保障。最后,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车厢内的“乘客”全部转员。
来源:鄂东晚报
责任编辑:孙国海 谢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