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内在用的31处电子警察闯红灯监控设备、13处公路卡口设备以及新增并启用的1 处区间测速设备、1处电子警察闯红灯监控设备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闯红灯设备31处(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
黄梅县黄梅镇爱民路与鲍照路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四祖路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文化公园路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滨河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人民大道与五祖大道交叉口路口;黄梅县黄梅镇人民大道与建材城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五祖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建陶路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黄梅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晋梅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站前大道与五祖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人民大道与四祖路交叉路口;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人民大道延伸段交叉路口;黄梅县工业园区西城大道与105国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与105国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工业园区新兴大道与发展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工业园区新兴大道与西城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工业园区迎春大道与振兴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五祖镇城柳线7公里800米处;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精品街与清江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湖北大道与清江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湖北大道与吴楚大道;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湖北大道与五环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吴楚大道与大龙路交叉路口;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吴楚大道与临港西路交叉路口;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吴楚大道与妙乐路交叉路口;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五环大道与临港西路交叉路口;黄梅县新开镇G347国道与新开友谊港路交叉口;黄梅县蔡山镇蔡山大道与李英大道交叉路口;黄梅县蔡山镇刘王村G347与新蔡公路交叉路口;黄梅县分路镇濠湖村G347国道与105国道交叉路口;
二、公路卡口设备13处(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令、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电话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黄梅县黄梅镇古塔西路(新华书店)路段由西向东单行线;黄梅县黄梅镇环城东路与人民大道(鹏泰百货)由南向北路段单行线;黄梅县黄梅镇烟草路(烟草公司)由北向南路段单行线;黄梅县黄梅镇五祖大道(黄商超市)路段由南向北单行线;黄梅县黄梅镇人民大道与五祖大道(西方向)交叉口路口;黄梅县黄梅镇人民大道与五祖大道(北方向)交叉口路口;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人民大道延伸段交叉路口(西方向);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人民大道延伸段交叉路口(东方向);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与人民大道延伸段交叉路口(南方向);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文化公园路交叉路口(南方向);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文化公园路交叉路口(北方向);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与文化公园路交叉路口(西方向);黄梅县新开镇G347国道与新开友谊港路交叉口(东方向);
三、新增监控设备2处
(1)区间测速设备1处(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起点:105国道黄梅县濯港镇桂坝村,终点:105国道孔垅镇洪铺村,全程11公里。
(2)电子警察闯红灯设备1处(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设备地点:黄梅县独山镇105国道与潘独线交叉路口。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1年12月10日零时起启用。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特此公告。
黄梅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