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增多,饮酒开车概率大幅度上升,为规范辖区群众驾车行为,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社会风气,现将两起典型酒驾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此警示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为他人负责也为自己负责。同时,罗田警方也将加强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路检路查、集中夜查、重要节假日全国统一查等系列活动,实现城区、乡镇全线联治,夜间、白天联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案例一
2021年4月6日13时15分许,胡某某驾驶鄂J72***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凤山镇辖区行驶,行至饼子铺路口被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胡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5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田交警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案例二
2022年01月16日13时45分,占某某驾驶号牌为鄂J7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自罗田县桥南大桥往拔云尖公园工地方向行驶,行驶至凤城三路路段处,被我队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占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进一步查明,占某某没有驾驶证,且机动车早已过了年检期限,属于无牌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田交警依法对占某某作出罚款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处行政拘留。
来源:平安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