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红安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主要从事维稳处突、交通管理、治安巡逻、疫情防控、留置看护等警务辅助工作,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四)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退伍军人、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人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六)身高不低于1.7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退役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如公文写作、警犬驯养、特殊车辆驾驶、计算机专业以及具备新媒体中微信、微博、抖音、视频拍摄剪辑编辑工作经历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二)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五)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岗位需求
(一)考生报名
应聘人员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于3月7日至3月18日(8:0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荣誉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彩色白底登记照1寸2寸各4张,到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现场填写《红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8日17时。
公司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33号(金沙社区大礼堂正对面巷子内向北约20米),联系电话:0713-5389666 联系人:陈女士。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程序。考察和体检人选、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培训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者,进入岗前培训班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县公安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的,随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警察身份。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人均工资每月3000元(包括“五险”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加班补助按月据实发放;工作未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不计发年度绩效工资。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对于电话无法接通的人员,工作人员会发短信告知,如出现电话不通、短信不回的情况,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请关注“红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信息将在“红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3.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4.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报名费由劳务派遣公司收取。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具体缴费金额以医院核定为准)由医院直接收取,体检不合格者不退体检费。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红安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红安县公安局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