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招生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公开摇号”的原则,依据蕲春县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结合蕲春县幼儿园实际,现就县幼儿园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流程的原则;
3、接受县教育局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1、总园:仅招收小班幼儿206名
2、分园(教师公寓内):小班60人,中班30人
三、招生范围
总园
✸十里畈社区(一组至三组,其中一组以四路以南为界);
✸吴庄社区(二组至五组);
✸付畈社区(一组至八组、十一组至十四组)管辖地的居民的幼儿。(不含公租房、廉租房)
✸如居住的小区内已有幼儿园,请就近选择小区内幼儿园就读。
分园
南门畈社区、夏漕社区。
四、招生条件
1、年满3周岁幼儿;(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2、隶属县幼儿园招生范围并其监护人拥有此范围房产且实际入住的户籍生、购房生;(租房居住不符合条件)
3、预防接种证和体检证均合格。
五、新生审核所需的材料
1、监护人与子女同册的户口簿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3个月水、电、气、网任意两样发票)
4、幼儿预防接种证 (3岁之前疫苗全部完成接种)
5、幼儿体检合格证(县妇幼保健院)
6、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接种凭证
注:以上证件需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如发现家长伪造、篡改幼儿信息等问题,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生流程
1、资料审核:8月23日-25日
凭第五项里的七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幼儿一起到县幼儿园招生办公室登记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发放“摇号资格证”;
2、摇号:8月31日上午8:00
凭“摇号资格证”来园参加公开摇号,录取结果当场公布,录取的幼儿当场领取“学位卡”办理入园手续。
七、温馨提示
1、新生录取情况以摇号当天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已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来园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以上信息仅适用于2022年秋季小班新生,老生报名信息以班级通知为准。
来源:蕲春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