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15人被曝光

2022-08-14 15:32  

罗田警方曝光2022年上半年再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开年以来,罗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伤亡率、财产损失率“三下降”目标。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查处行动,酒驾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仍然有少数驾驶人屡教不改,心存侥幸,没有守住法律底线,第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处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警方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驾驶人引以为戒,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来源:罗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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