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县新增六处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2-08-23 14:41  

为进一步优化漕河城区部分路口路段道路通行秩序,解决拥堵和乱停乱放等交通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漕河老城区、高铁站周边等点位,新增一批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信号灯设备(3处)

杏林大道与南阳三路、体育路、漕河一路3处交叉口,分别新增红绿灯和电子抓拍设备

二、新增禁止左转(2处)

1、 漕河大道二路口进出双向24小时禁止左转

2、齐昌大道高桥小区路口进出双向分时段禁左,在早7:00—10:00、晚16:00—19:00时间段均禁止左转

三、新增违停抓拍(1处)

为治理高铁站门前路段违规停放车辆乱象,增设一套违停抓拍设备。

上述新增设监控备路口路段,均已设置相应交通标识标线和警示标牌,并将于9月1日正式启用电子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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