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深挖细查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严厉打击教育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教育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范围为全县教育行政单位、学校(幼儿园)及各级各类培训机构。
二、征集内容
涉黑涉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威胁在校学生参与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的行为。
2.“校园贷”“套路贷”及利用学生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3.校园周边涉“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4.教唆、拉拢、诱骗和强迫学生从事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5.在校园及周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阻碍交通、破坏学校财物等威胁师生权益的人员。
6.缠闹学校、妨碍教育教学秩序、威胁恐吓师生以满足其不合理诉求的人员。
7.对学生实施殴打、虐待、性骚扰等违法行为的人员。
8.强占校舍校产,阻挠学校建设,强卖强买学校资产等行为的人员。
9.其他方面侵害或威胁学校及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或社会乱象。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四、征集方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下班时间。1.电话举报:红安县扫黑办:0713-5207110
红安县公安局:110;0713-5284606
红安县教育局:0713-5244116
2.邮箱举报:jyjxxaqg@163.com
3.现场举报: 红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红安县教育局扫黑办(县教育局一楼)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教育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红安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