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层基础,近期,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了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并对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8个省份进行实地督察。
从督察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着力、从基层落实、在基层见效,市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在实地督察中发现,一些地方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在推进科学立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法治体系建设、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为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做法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打通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现对“湖北省黄冈市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市长审案’”等8个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努力破解基层法治建设“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法治日报》12月29日3版
湖北省黄冈市
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市长审案”
湖北省黄冈市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实施“市长审案”制度,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抓“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改变传统行政复议“层层报批”“以签代审”的办案方式,由市长、副市长主持行政复议案审会,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审理,被申请人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旁听,让政府首长和政府部门负责人实质性参与复议案件审理,有效贯彻行政复议首长负责制,有力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部门负责人行政复议职责落到实处。在案审会上,由市长指出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让列席的被申请人“红红脸、出出汗”,起到了以案明理、以案说法的效果,让参会领导干部在案件审理中增强法治意识、锤炼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2014年以来,黄冈市共有32位市长、副市长主持46次行政复议案审会,共审案159件。
二是抓关键环节,规范审理程序。出台“市长审案”制度规定和行政复议案审会程序规定,对“市长审案”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督办三个关键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在会前准备环节,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必要时赴实地开展核查、举行听证会,确保案件初审质量;在会中审理环节,严格落实规定议程,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市长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在会后督办环节,及时与被申请人沟通衔接,跟踪复议决定的执行进度和案件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复议决定执行到位,审议意见落实到位。以规范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信任度、满意率不断提高。2014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年均受案数超过200件,是改革前的6倍。
三是抓关键案件,提升办案质效。在案件遴选上,“市长审案”实行“四选”标准,即选择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选择对法治政府建设有益的案件,选择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选择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利的案件,同时结合当期出席审案的市长分管领域灵活选择。案件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工伤认定、市场监管等领域,占“市长审案”案件的80%以上。通过选择关键案件,解决案件多发领域的关键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复议权威不高、复议决定履行难、复议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化解纠纷的关键作用。2014年以来,市长审理的159件案件综合纠错率达30.97%,决定履行率100%,在违建执法、违停执法、工伤认定等案件多发领域实现了“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未发生一起对“市长审案”不满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来源:黄冈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