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难”的问题,提升部分乡镇道路通行能力,减少道路拥堵,保障群众出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2023年1月15日起,蕲春县依法对以下2处路段实施禁停、6条交通主干道设置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和禁停时间
刘河镇: 政府路刘河中学路段
禁停时间:早7点至晚7点
开发区: 长途汽车站旁柏金路
禁停时间:早7点至晚7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公安部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实施现场或非现场处罚。
二、严管路段和严管时间
严管路段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所有交通违法一律实行顶格处理,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听从交警指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做到行驶有序,按规停放。
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