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3所县域普通高中签订托管帮扶协议

2023-04-23 14:41  

4月13日,随着湖北大学与红安县第三中学签订托管帮扶协议,标志着黄冈市13所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帮扶协议签订工作全部完成。

我市13所被帮扶的县中和对应的托管学校分别是:红安县第三中学—湖北大学,麻城市第二中学—黄冈师范学院,团风县总路咀高级中学—武汉中学,麻城市第三中学—武汉市第十五中学,罗田县实验高级中学—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英山县长冲高级中学—武汉市黄陂区第一中学,浠水县实验高中—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浠水县团陂高级中学—湖北省黄冈中学,蕲春县第三高级中学—湖北省水果湖高级中学,蕲春县实验高中—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武穴市育才高级中学—武汉市新洲区第一中学,黄梅县实验高级中学—武汉外国语学校,湖北小池滨江高级中学—武汉市东湖中学。

为确保托管帮扶“联姻”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主动做好对接、签订托管帮扶协议、突出重点任务、及时报送信息等五个方面进行部署指导,推动托管高中、教育部门、帮扶县中三方按时签订托管帮扶协议。托管帮扶协议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体现精准帮扶、公益属性和提高质量原则,明确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托管帮扶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提高帮扶县中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二是加强教研指导和教师培训,建立常态化教研指导机制,组织帮扶县中教师培训。三是提高帮扶县中教学质量。聚焦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核心任务,指导帮扶县中完善课程实施规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开发和丰富选修课程。

托管学校负责人表示,将着眼于更好地培养时代新人,聚焦资源共享,在互派挂职、县中管理、教学质量、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展开帮扶工作,探索托管帮扶机制体制,力促托管帮扶工作高质量开展。

据悉,为加大县中帮扶力度,提高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促进新时代教育公平发展,省教育厅从2023年开始组织部分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和省级示范高中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全省共确定了16所托管高校和59所省级示范托管高中、75所帮扶学校,黄冈市共有1所高校(黄冈师范学院)、1所高中(黄冈中学)作为托管单位开展帮扶,共有13所普通县中接受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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