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 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
公共交通、游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 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 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20 部门《关于加 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 军人部发〔2020〕1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 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 知》(鄂政办发〔2020〕62 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优待对象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 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优待对象凭优待证,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常规城市 公交车,新增常规线路参照执行;乘坐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 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免费参观游览黄冈市 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本级 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园、A 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优待证仅 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实施时间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为优待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游园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 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 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公交企业 具体落实免费乘坐公交的优待政策;文旅部门具体落实免费参观 游园的优待政策;财政部门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和免费游园纳入 财政补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优待证制发、相关优待政策宣传。
(三)确保落地见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 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工作,及时对外公布相 关公交路线和由政府管理定价的 A 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相关规 定。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社会各 界了解优待政策,使广大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 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知晓自身权益; 要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做好优待服务工作。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