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南站停车收费标准

2023-08-18 17:29  

蕲春县高铁南站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发改规[2021]3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法规(2014) 70号)等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现根据《关于蕲春高铁南站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蕲发改〔2023〕34号)公示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所有车辆30分钟内免费。

2、小型汽车:载客7座以下小轿车或吉普车。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3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3、中型汽车:载重2吨以下或载客19座(含)以下的各种机动车。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5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2元。

4、大型汽车: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含)以上的各种机动车。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8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计费时段: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四、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享受停车八折优惠。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2年。

蕲春智联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