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对辖区内新增1处电子警察设备、1处电子卡口设备,依法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警察闯红灯设备1处
环城一级公路与莲花东路交叉口(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压实线行驶。)
二、新增电子卡口抓拍设备1处
环城一级公路与莲花东路交叉口(抓拍违法行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的。)
以上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4年02月28日起零时启用,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特此公告。
英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