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0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了解到,4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发布重要消息:在4月底前,将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进行“反向开票”。
记者了解到,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收款方给付款方开票(即正向开票),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付款方给收款方开票。简单来说,反向开票就是允许买东西的给卖东西的开票。而如果是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将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还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以税收政策的运行通畅、服务措施的持续优化、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大幅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