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对在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中,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核查中,以及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中,发现的本人及涉及他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都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黄冈市地税局副调研员丁会国违规送礼问题
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丁会国对市地税局原主要领导索要财物的行为不加以抵制,用公款送其现金和金条折合人民币77140元。2016年3月25日,黄冈市纪委给予丁会国党内警告处分。
2.团风县规划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3月,团风县规划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79155元。时任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华章,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14日,团风县纪委给予现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夏华章党内警告处分。
3.团风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副股长皮伟斌公车违规停放问题
2016年“五一”节假日期间,皮伟斌未将县交通运输局公车停放在规定地点,而是开到黄州并停放在其私人居住的某小区内,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29日,团风县纪委给予皮伟斌党内警告处分。
4. 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占天义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占天义在任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期间,该中心用公款购买12300元土特产用于送礼,以法治先进单位、工会费、实习实训创业就业推介费名义发放津补贴合计56719.5元,违规向企业和社会人员收取人事代理的档案管理费合计111720元。2016年6月15日,麻城市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占天义党内警告处分。
5. 罗田县凤山交管站副站长兼凤山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崔学林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6年5月12日,崔学林为其孩子操办结婚宴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5100元。2016年6月16日,罗田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崔学林行政警告处分。
6. 罗田县凤山镇河东街小学校长闻初逸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6年8月14日,闻初逸为其女儿上大学操办宴席,收受礼金13700元,其中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700元。2016年8月17日,罗田县纪委给予闻初逸党内警告处分。
7. 英山县文物局局长胡义斌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胡义斌在先后任县博物馆馆长、县文物局局长期间,县博物馆、县文物局公款送礼共计25198元,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费共计9000元,胡义斌本人违规重复领取通讯费1922元。2016年5月26日,英山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胡义斌党内警告处分。
8. 浠水县采砂局陆地分局党支部书记林汉文违规收礼问题
2014年端午节期间,林汉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红茶1提、“茅台”酒2瓶、15年“白云边”2瓶、“黄鹤楼”香烟2条(价值合计1000元)、粽子1盒和现金2000元。2016年6月16日,浠水县纪委给予林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浠水县关口镇副科级助理、快岭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周传维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6年3月29日晚,周传维为庆祝自己生日,在该县县城某酒店宴请快岭办事处所辖9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并收受礼金2100元。鉴于周传维有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实坦白有关违纪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情节,2016年6月24日,浠水县纪委给予周传维党内警告处分。
10. 浠水县洗马镇食品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安“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宴和生日宴等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李新安公款报销自己私家车保险费共计25599.29元、报销个人通讯费2500元;违规操办儿子结婚喜宴和自己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6400元;另外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6年6月16日,浠水县纪委给予李新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10起典型问题充分说明,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党组)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传递了持续改进作风的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国庆节假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坚守纪律底线,紧盯重要节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多咬耳朵、常扯袖子,管实管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享乐奢靡,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对在执纪审查、专项检查、线索排查等各种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查,不论涉及到谁,一律清查到底,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