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组织开展全市能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汛期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2017-07-03 16:14  

为确保全市能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度汛,根据省省安办和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结合当前开展的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能源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组成督办工作专班,于2017621日至23日,对我市在建的大别山电厂二期工程、麻城纯阳山风电项目、团风张家河水电站、浠水正太光伏、武穴东贝光伏发电及国家电网等13个重点能源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展情况、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听取工程建设介绍,查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配备,防洪度汛方案及抢险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检查了汛期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人员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进场道路、水电站隧道开挖、桩基开挖灌注、设备进场等重点部位安全施工进行了重点巡查;对作业面防护、人员防护等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办。

 

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一是要求相关县级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履行好监管职责,把检查督办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跟踪督办落实。二是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 “五落实五到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针对6月份已进入主汛期防大汛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对汛期能源项目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部署,加强防洪度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的要求,制定有效防范应急预案,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2017年我市能源在建项目安全渡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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