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报9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12-05 09:22  

5月以来,我市扎实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精准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月30日,市纪委监察局将9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黄州区禹王街道樊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夏卫华优亲厚友问题。夏卫华,男,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黄州区禹王街道樊家湾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9月,夏卫华违规为其妻子申报并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1128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夏卫华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15日,黄州区禹王街道党工委给予夏卫华党内警告处分。

红安县城关镇铁山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阙成忠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阙成忠,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红安县城关镇铁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会计。2015年11月,阙成忠在没有认真审核把关的情况下,在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张某某提交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致使张某某违规领取困难寄宿生补助1875元。阙成忠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13日,红安县城关镇纪委给予阙成忠党内警告处分。

麻城市白果镇望花山村截留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补偿款问题。戴跃,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麻城市白果镇望花山村党支部书记。程玉刚,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望花山村村委会主任。黄桂花,女,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望花山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2017年1月,该村在发放訚某某等4人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补偿款中,经村委会集体商议后,截留农户征地补偿款共计2400元。戴跃、程玉刚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黄桂花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26日,麻城市纪委分别给予戴跃、程玉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桂花党内警告处分。

罗田县白庙河镇沙坪村治保、财经委员汪宇、党员汪四清骗取国家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问题。汪宇,男,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罗田县白庙河镇沙坪村治保、财经委员。张仲良,男,195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沙坪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主任。汪四清,男,1965年10月出生,沙坪村普通党员。2015年5月,汪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女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骗取国家“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00元。2015年12月,汪四清在汪宇的帮助下骗取国家“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500元。张仲良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9月19日,白庙河镇纪委给予汪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仲良、汪四清党内警告处分。

英山县石头咀镇程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世芳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问题。汪世芳,女,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石头咀镇程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5年8月,汪世芳利用职务便利,将不具备评定资格的本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其子违规领取2015年春季、秋季和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共计2250元。汪世芳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同时,汪世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16日,石头咀镇纪委给予汪世芳党内警告处分。

浠水县蔡河镇高岗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爱明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郭爱明,男,196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浠水县蔡河镇高岗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4年10月,郭爱明在该村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把关不严,将该村不符合条件的陈某、郭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同时,郭爱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26日,浠水县蔡河镇纪委给予郭爱明党内警告处分。

蕲春县张塝镇文畈村会计文英违规申领扶贫资金问题。文英,男,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蕲春县张塝镇文畈村会计。2016年,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文英违规为其儿子申领国家“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500元,经大数据监督检查专班入户核查发现后仍未主动退还。文英对上述问题具有直接责任。2017年9月18日,蕲春县张塝镇纪委给予文英党内警告处分。

武穴市武穴办事处江家林实业总公司干部郭熙胜违规为其亲属申领补助问题。郭熙胜,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武穴市武穴办事处江家林实业总公司干部。2015年12月,郭熙胜在明知不符合政策的情况下,违规向江家林社区工作人员打招呼,为其孙女、孙子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前教育补助,致使郭熙胜的直系亲属领取补助共计2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20日,武穴市武穴街道办事处纪委给予郭熙胜党内警告处分。

黄梅县新开镇渡口下村村医熊海兵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熊海兵,男,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开镇渡口下村村医。2016年12月,熊海兵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虚报高血压、糖尿病人检查次数24次,骗取国家补助资金660元。2017年9月在组织调查期间,熊海兵将该款退还到县非税收入专户。2017年11月13日,黄梅县新开镇纪委给予熊海兵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侵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来源:黄冈新闻网

编辑: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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