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 提醒广大市民警惕这6种非法集资“新马甲”

2019-01-15 08:41  

防范非法集资公益讲座走进宗关街新合社区  长江日报记者刘斌 摄

10种“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武汉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除了以上6种“新马甲”之外,以下10种“投资”“理财”项目,千万不要盲目投资。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7大方法可识破非法集资

武汉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无论不法分子多么狡猾,也无论换成什么马甲,都会表现出以下4个特征:即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募集资金;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掌握以下7大方法,市民可识别出破绽,避免财产损失。

核实工商登记。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是欺诈。

看投资回报。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

核查相关信息。通过政府主(监)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名义,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是否阳光操作。很多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隐蔽性,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资金的网络,不签订正规合同,也不开具凭据,承诺返利,但不履行承诺;或编制所谓“好项目”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而在地下操作,诱惑群众购买。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地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关注、查询媒体报道。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

链接>>>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去年年初以来,为提高广大市民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与武汉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主办了近百场“防范非法集资公益讲座”,从律师界和金融界招募了多名公益讲师,深入社区、工厂、农村、高校等区域,大力宣传和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在活动过程中发现,依然有一些市民有一个认识误区,那就是参与非法集资后造成的损失,政府会“兜底”。

长江公益律师团律师、防范非法集资公益讲座讲师、武汉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说,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如果有市民不小心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一定要依法理性维权。

6种非法集资“新马甲”请看清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大案要案频发,继续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武汉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提醒,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高度警惕六种非法集资的“新马甲”和十种“投资”“理财”项目。市民可以通过牢记非法集资四大特征和七种识别方法,识破非法集资,保管好自己的血汗钱。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非融资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旗号非法集资

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以“养老”的旗号诱骗老年群体投资资金

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资资金。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卷款潜逃。

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来源:中新网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008/201901/9768688531031f713566b1d5b44aa623.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