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
作为一种便捷又环保的交通工具
深受湖北人的青睐
在省内各地有巨大的保有量
再过4天,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将正式落地实施!!!
你家的电动车符合新标准吗?
你的旧车,怎么办?
赶紧往下看↓
电动车类别重新划分
你的电动车
还属于非机动车吗?
根据即将生效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内原有的电动两轮车将被细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
其中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其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严禁超过55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此外,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蓄电池、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一系列的要求只在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电动车新国标即将生效,市场重新洗牌
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应可以脚踏骑行
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近年来,电动车有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的趋势。为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去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对外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定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代替1999年实施的老国标,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新标准重要指标
新标准最高车速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调整为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
新旧标准对比图如下:
此外,新国标还补充完善了电动自行车要具备车速提示音和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新国标实施以后,
超标电动车将何去何从?
国家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不少人可能担心,既然超标电动车在新国标实施后会被禁止销售,那到时会不会也被禁止上路?
面对超标电动车保有量巨大的现状,国家也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超标电动车。工信部强调,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所以,已经购买了超标电动车的市民不必担心,短期内超标电动车上路还不受新国标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意味着国家对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将更加规范。
想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请认准3C认证
新国标实施后,准备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该如何选择?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电动车行业产品从许可生产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将跟新国标同步实施。
届时,电动车生产企业需要获得电动车3C产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关产品。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据电动车新国标的有关要求走认证流程,获得3C认证才能出厂、销售。目前,已有部分电动车企业和产品获得了新国标的3C认证。所以,大家想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选购时要认清相应的3C认证。
如果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满足您的出行需要,也可以选择正规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
实际上,很多超标电动车实质上就是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据了解,新国标孕育之初,一些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就开始转型,积极进军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市场。目前,不少电动车企业已经推出了通过认证,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产品。
“进入《公告》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可以上机动车牌,上牌后可以合法上路,驾驶员需要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照。”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说。大家在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时,可以通过产品合格证上的品牌型号在网上查询,或到车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车辆是否进入《公告》。
如果一款车既不符合新国标,又未进入《公告》,那么在相关法规出台后,可能既不能上牌,又因超标受到限制。市民在选购这类车时要慎重。
如今在生活中,
电动车真的是非常方便的代步工具~
最重要的是它
绝!不!会!堵!车!
但问题也就来了:
有些车主凭着电动车灵巧的体型
在马路上随意乱穿、闯红灯,
超速、逆行,
甚至还有人边骑车边打电话
别怪小编没提醒你,
今后,骑电动车的人一定要注意了:
千万别干这些事儿!
因为从下月15日起,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将会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施行!
对骑车人罚款起步价提高到50元!
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实施打手机等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将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办法》中,对骑车人罚款“起步价”由从前的20元提高到50元。
对骑车人处以50元罚款的行为还包括: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未下车推行的;使用非机动车牵引其他车辆或者载人、载物装置的。
各种改装、加装和拆除也被被罚款50元,由公安交管部门强制拆除并收缴,包括以下这些情况: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
加装、改装车篷、阳伞、车厢、座位、高分贝音响等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或者有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的;
驾驶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自带或者加装动力驱动装置的手推车、板车、三轮车、四轮车、滑板、滑轮、平衡车以及其他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或者装置上道路行驶的。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扣留的非机动车、装置,有关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予以销毁或者处置,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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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
可在驾驶人后部固定座椅内
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快递外卖企业要为骑手买保险!
目前,武汉市有80多家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是送货最经济实惠、最便捷的交通工具。
《办法》要求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物流、配送、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登记,组织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培训、考核;不得安排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食(注射)毒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驾驶车辆;做好车辆维护、保养等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要求相关企业为车辆及驾驶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应的保险。
共享单车坏了不清理,每车罚20元!
关于共享单车的投放、管理,《办法》规定由交通运输部门编制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投放总量。区人民政府明确停放及禁停区域,进行区域数量调控。
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未回收损坏、废弃车辆,未及时对禁停区域车辆进行清理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辆车20元的标准对经营企业罚款;影响市容市貌或者道路通行的,城管部门可以决定实施代履行,产生的费用由经营企业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经营企业违规行为对造成事故所起的作用,确定其事故责任。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按照规定开设押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逾期不退还押金的,由金融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无规矩不成方圆,
以后,
电动车不是想怎么骑就怎么骑了!
出行就得安全第一!
好好遵守相关规则吧!
来源:荆楚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