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市教育局被列为接受履职尽责全面督促检查单位。根据省、市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坚持挺纪在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优质高效的教育发展环境。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现集中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1、2016年6月,市教育局、黄冈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组联合开展履职尽责巡查时发现,红安县二程镇大赵家小学代课教师汪赛伙同他人,在一小区车库内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代课教师汪赛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被学校辞退。韩德和作为大赵家小学校长、金守生作为二程镇中心学校校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11月3日,红安县教育局给予韩德和警告处分、免去大赵家小学校长职务,免去金守生二程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2、2016年6月,市教育局、黄冈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组联合开展履职尽责巡查时发现,黄梅县濯港镇中学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朱稳舟作为濯港镇中学分管副校长,监管不力,应负分管领导责任;蔡佳雄作为濯港镇中学年级主任,监管不力,应负年级领导责任。11月9日,黄梅县教育局分别给予朱稳舟、蔡佳雄警告处分。
3、2016年7月11日,武穴市教育局暗访组调查发现,武穴市实验中学教师周元斌、张明珠,组织本班53名学生违规补习语文和物理课程。7月12日,武穴市教育局对二人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停止补课,退还所收学生全部费用;(2)取消2016年度评先、评优、晋级资格;(3)周元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副高七级降为中级八级,张明珠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中级九级降为十级;(4)取消2016年奖励性绩效工资;(5)2016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6)报请黄冈市教育局撤消周元斌“黄冈市骨干教师”称号;(7)立即调离实验中学,自行到其它学校应聘。暑期集训前未应聘工作单位,由市教育局重新安排工作。秋季开学之日起,未应聘或不接受教育局工作安排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视为自动离职,取消教师编制。同时,对实验中学校长余启道全市通报,对副校长吕树金、八年级年级主任李密诫勉谈话。
4、2016年5月,市教育局督查组和行风热线栏目组巡查发现,黄州区宝塔小学违规组织本校学生进行“学生素质测试”,并向每生收取测试费用,共计7800元。宋海清作为宝塔小学校长,对学校擅立收费项目,乱违规收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7月21日,黄州区教育局给予宋海清警告处分。
5、2016年5月17日,省纪委督查组暗访发现,团风县上巴河小学学生营养餐断供5天。该校未及时与供餐企业沟通,导致断餐。陈文胜作为上巴河镇中心学校校长履职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柳亚军作为上巴河小学校长履职不力,应负主要责任。6月6日,团风县教育局分别给予陈文胜、柳亚军警告处分。
6、2013年至2015年,英山县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郑国安,在分管学校财务工作期间,违规将食堂结余资金私设“小金库”,并从中乱开支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郑国安作为分管学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工作失职渎职,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6月23日,英山县纪委给予郑国安党内警告处分。
7、2016年8月14日,罗田县凤山镇东街小学校长闻初逸在县城一酒店,为其女上大学操办宴席,收受礼金13700元,其中收受2名下属人员和4名同学、同事、朋友的礼金1700元。闻初逸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违反了廉洁纪律。8月25日,罗田县纪委给予闻初逸党内警告处分。
8、2016年,蕲春县赤东镇关沙小学校长李成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违规签字入账用加油票报销租车费用1700元,违规签字入账招待购烟款350元,两项合计2050元。9月23日,蕲春县教育局给予李成佳警告处分。
9、2016年4月7日,浠水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发现,蔡河镇官塘小学教职工未按学校规定的伙食标准足额缴纳生活费,11名教职工共计少缴纳8800元生活费。同时,该校存在食堂账目造假,侵占学生利益问题。汤志军作为学校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5月21日,浠水县教育局给予汤志军警告处分。
10、2016年春季学期,麻城市盐田河中心小学安排该校25名教师中餐陪餐,陪餐人员按1.5元/餐的标准缴纳伙食费。截至5月21日,该校25名教师约侵占学生营养餐餐费6700元。6月13日,麻城市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刘顺招、后勤副主任丁茂云警告处分。
11、2016年5月8日,市教育局督查组巡查发现,黄冈市外国语学校初三(1)班班主任刘汉波,因两名学生在教室打闹,致使多媒体电脑无法开机,其中一名学生认错态度不好,遂对该生进行体罚,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月27日,黄冈市外国语学校给予刘汉波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处分。
来源:黄冈纪检监察网
编辑:姚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