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
7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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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出:
到2022年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30%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据《实施意见》,到2022年,我省将基本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覆盖全省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80%。
2022年,逾70岁老人免收门诊普号费
如何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将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到2022年,省级培育1至2所老年医院,至少50%的县(市、区)依托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1所老年医院或1处老年病病区,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诊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老年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老年大学、老年教育机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面向老年人普及营养膳食、科学锻炼、定期体检、慢病管理、心理健康、中医养生保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推动各级政府扶持建立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购买心理关爱服务,培训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