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判决,四名毒贩获重刑

2023-04-18 16:36  

蕲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批贩卖毒品案四名被告陈某莎、管某、陈某军、包某刚分别获七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22年,蕲春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禁毒打击的主力军作用,在“雷火行动”中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近50人,其中陈某莎、管某、陈某军、包某刚四名毒贩于今日获刑。

2022年6月5日,蕲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开展打击“零包贩毒”行动中,抓获贩毒嫌疑人陈某莎,当场缴获毒品近80克。根据陈某莎的供述,于当年9月,抓获其上线管某。

2022年8月5日,武汉人陈某军在武汉与黄冈人包某刚进行毒品交易时,双双被蕲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擒获,当场缴获毒品近60克。

四人系多次贩毒,管某和陈某军属毒品犯罪再犯。2023年4月14日上午,四名被告因犯贩卖毒品罪,在蕲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当庭宣判,陈某莎获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管某获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陈某军获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包某刚获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蕲春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社工、群众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旁听。

来源:艾都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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