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
近期,有部分中介机构(个人)利用不同途径,以帮办、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为名,向缴存职工收取高额代办中介费,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防范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我中心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除委托银行外,我中心及所属办事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单位和个人在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假借住房公积金中心名义,恣意诱导、诈骗缴存人,或恶意中伤、恶意投诉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的行为,我中心将依法提请有关机关调查处理。
四、请广大缴存人提高警惕,加强识别,不轻信“帮办代办公积金”“快速提取公积金”“无材料秒提公积金”等不实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遇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请广大缴存人通过以下正规渠道办理相关业务:1.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2.登录“黄冈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hg.gov.cn/)办理;3.关注“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4.下载“黄冈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办理;5.登录“鄂汇办”APP办理;6.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到各办事处公积金窗口咨询。
特此申明。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