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县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

2023-06-29 15: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前期我局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水利、城投集团六个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在县域范围内大力开展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第二批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滨江御景小区-蕲春万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公示相关信息问题。经查,蕲春万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滨江御景小区公示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和物业服务投诉电话,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我局物业管理办于5月24日向蕲春万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蕲建罚责停(改)通字〔2023〕第24号”行政文书,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前进行改正,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我局物管办已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上述案例的警示,希望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增强法律观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改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小区居民生活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蕲春县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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