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的黄州市民邹二桥,去年因恶性肿瘤住院,高额的治疗费让这个普通的家庭陷入困境。按照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标准,他报销了5万多元医疗费。让他没想到的是,依据《黄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最近,他又二次报销了2万多元。
目前,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城镇人口84万余人,已兑现赔付大病保险居民人数9931人次,赔付金额7448万元,单次最高赔付30万元。
让群众看病不再难,该市从2013年开始将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需缴纳一分钱,从市县财政医保基金中,人均划出25元,实行市级统筹,引入商业保险管理机制。参保的城乡居民若因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可再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该市去年又将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政策上调5%,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陈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