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力推“两法衔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024-11-29 19:04  

本报讯 (通讯员王胜 甘翠)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环境执法监督为手段,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赔偿、“两法衔接”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建立联动机制。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和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与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就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签订协议,建立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市级重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联合督办制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信息共享。依托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互联互通,促进环境违法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实现办案信息共享。建立重大违法案件共同交办机制,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后,及时通报市检察院。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邀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市级部门综合协调及督导推动作用。联合开展行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2015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82起,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30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73起。全市司法机关审结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案件708件;检察机关办理930件;公安机关侦办666件,刑事处罚1081人。

全力推进“生态赔偿”。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来,我市出台《黄冈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协同参与全市456例涉嫌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进行索赔调查,经调查终止索赔334例,113例正在调查取证,1例已进入鉴定评估阶段,成功发起并磋商完成8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案件。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30件,通过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873件,对于履职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诉讼6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1件,提起诉讼32件;所有环境监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

全域推进“问题整改”。一方面强力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市级领导领衔督办、月调度、季分析、年结账、挂牌督办、笼子管理等手段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五次环保督察,共反馈任务200项,已整改完成184项,达到序时进度14项。突出问题整改取得重要进展,遗爱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通过省级验收销号;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麻城白鸭山问题、武穴轮镜塘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前五次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264件,已全部办结。今年9月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8件信访件,与第一轮相比下降63.1%,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生态环境逐步向好。完成27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企业总投资19.5亿元;完成415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处理能力41.6万吨/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67%,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71%;完成整治5处非法矮围,腾退水面99800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物近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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