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游海林 袁泽豪)“真诚感谢你们耐心指导!我们将广告内容修改后,就可以放心投放了。”12月2日,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建筑和金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置业公司即将投放的第二批广告样件提出审查意见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
今年上半年,该公司涉嫌在房产促销广告中未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的品种、规格、期限及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浠水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从轻处以罚款3万元。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我们给你详细讲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在查处该公司房产促销广告违法行为过程中,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建筑和金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今后,你公司如果对广告内容是否涉嫌违法拿不准,可以在正式发布前将广告样件提交给我们把关。”
前不久,该公司准备投放第二批房地产广告。该所执法人员认真审查提交的广告样件后,对其中涉及的涉嫌违法广告用语提出修改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办案的同时,进行针对性普法,让我们受益匪浅。”事后,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浠水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市场监管执法全过程,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