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党的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令人鼓舞的新成就、新经验,许多方面特别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在市第五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黄冈纪检监察网站、“遗爱清风”微信推出“喜迎党代会 看看黄冈这五年”专栏,以看报告、晒成绩、展蓝图等方式,展示五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骄人成果,全面报道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成就和经验。
全面从严治党 忠实履行职责
不断开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团风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丁 晗
(2016年12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团风县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五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过去五年,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作为的五年。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强化认识明责,通过电视访谈、“两个责任”培训班、知识水平测试等活动的开展,全县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抓党风廉洁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洁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洁建设是渎职”的理念牢固树立。制定清单确责,率先在全市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构建出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传导压力履责,通过“县级领导定期督导、工作专班巡回督查、党组织对单自查”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制作《工作台账簿》,实行痕迹化管理,把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递到“神经末梢”。狠抓落实追责,扎实开展主体责任约谈“三个全覆盖”活动,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纪委委员询问质询等制度,严查7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给予11人党纪政纪处分,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我县的作法得到了中央巡视办、省市委的充分肯定,省委《内部参阅》和市委《情况简报》分别予以刊发。
过去五年,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担当的五年。紧紧抓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根本,坚持做到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先后对“四大行动”、精准扶贫、“三万”活动、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五年共问责行政慢作为、不作为56人,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市场主体上门服务和调研活动,直接听取和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220条,并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对46家单位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瘦身”,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3项,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极大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水平,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以“反‘四风’、惠民生、促发展”为主题,先后开展28项专项整治、29项立行立改活动,共查处各类问题232个,给予61人党纪政纪处分。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监督检查,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突出信访问题44个,立案19件。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并核实问题线索6320条,整改3000余条,立案107件,查处41人,组织处理、诫勉谈话58人,清退违纪资金78.1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过去五年,是持续发力纠“四风”有成效的五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宣传教育经常化,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提醒教育,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等手段,全方位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案正规,按照发现、查处、曝光“三部曲”工作要求,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并对17起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不敢腐”的氛围日益浓厚,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愈发强烈。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干部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先后组织明察暗访170余次,编发通报39期,对12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给予191人党纪政纪处分。清理拍卖超编超标车辆29辆。制度建设长效化,建章立制,确立作风建设长效化的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固化为制度成果,纠正“四风”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全县“三公”经费压缩65%。
过去五年,是高压惩贪治腐有震慑的五年。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93件,立案682件,结案677件,给予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675人次,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均大幅增长,同比前五年分别增长227.9%、203.6%、202.7%。其中党纪处分566人,政纪处分143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1人次,“双规”11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谈话函询办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函询、约谈。先后函询167人次,廉洁约谈57人,诫勉谈话34人,组织处理111人,及时警醒挽救了一批干部。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7人,谈话函询39人,约谈4人。县委巡察试点工作发现问题线索145条,52人被问责 。积极开展对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活动,引导违纪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反腐败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与公检法、组织部门、审计部门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合力反腐败正能量充分彰显。健全办案协作区机制,建立6个办案协作区,形成工作合力,先后办理26件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安全、文明、依纪依规办案,不断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效与水平。
过去五年,是深化源头防腐有亮点的五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工作。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学习贯彻,不断唤醒党员的党章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延伸教育对象,举办廉洁党课500余场次,组织全县党纪条规知识竞赛5次,发放各类廉洁学习资料3600多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站、电视专栏、文学期刊、手机短信、文化长廊为一体的大宣教格局,营造了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市委、省市纪委的高度评价,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多家权威媒体均作了专题报道。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进展顺利,17家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源头治腐示范点。县级巡察试点工作被省纪委列入全省试点县市之一,取得诸多经验,实现试点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县国税局、团风镇方家墩村等单位被命名为全市首批廉洁文化“六进”示范单位。
过去五年,是推进“三转”队伍建设有形象的五年。遵循党章,回归本职,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清理退出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33个,保留7个。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初步完成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和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严格执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排序规定,“两为主”、“两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以及“三增两讲一促”活动,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提高执纪监督能力水平。严防“灯下黑”,严肃问责13名政治觉悟不高、不能担当、不敢动真碰硬以及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打造铁心向党、铁骨铮铮、铁面无私、自律如铁的“四铁”纪检监察队伍。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十个一”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级纪检组织,乡镇“七有”建设不断巩固提高,村级纪检组织“五落实”切实到位,全县859个基层党组织实现纪检委员全覆盖。2013年7月,我县被命名为全省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示范县,2014年被授予“黄冈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工作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监督执纪的根本遵循。五年来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积极融入到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时刻与县委、县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为促进团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才能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必须始终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执纪的根本举措。五年来的实践证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必须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真抓真管、真查真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必须始终坚持把“挺纪在前”作为监督执纪的根本方针。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反腐败斗争经验和纪律建设存在问题的科学总结, 体现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方针。正风反腐,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本之策。
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动力。形势决定任务,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不断顺应形势任务需求,努力革除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相适应的思维惯性,工作方法以及体制机制障碍,聚焦主责、聚力主业,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生机与活力,才能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省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也得益于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和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中共团风县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自觉,反腐“过头论”、“影响论”、“刮风论”等论调和“等待观望”“消极抵触”等心态依然存在;“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压力衰减、工作措施不力不实,责任追究失于宽松软的问题;“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反弹压力较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力整治;遏制腐败蔓延的成果还不牢固,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仍然存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任重道远;面对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式方法和能力素质上还有不少差距,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观念落后、因循守旧,要求不高、作风不实、律己不严。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攻坚时期,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今后五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快团风发展的关键五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五年。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情况、新要求、新形势,必须进一步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高举“三大旗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面前,为发展“一区两带三园”、打造“五个团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今后五年,要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净化政治生态。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和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纪律教育的重点,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立常态化的纪律教育机制,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牢固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以案明纪,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曝光力度,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逐步向标本兼治迈进。加强舆论引导,对社会上反腐败斗争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主动发声,牢牢占领反腐败斗争的舆论阵地。
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政令畅通。坚决查处和清退丧失政治原则立场,以及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丧失党性观念、败坏党的形象的不合格党员,维护党的队伍纯洁,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全县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充分发挥县纪委委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检查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组织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到党组织和党员组织生活的方方面面,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要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对发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启动问责机制,坚决实行“一案双查”,让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
(二)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四级递进论”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强化政治自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主体责任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关键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理解中央的从严治党不达目的不收兵的决心和实现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目标。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真正承担起落实之责,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同时要防止把压力传导演变成推卸责任。对发现的落实责任不力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表率。
严肃追责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追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深化作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全县“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收敛,但不少问题穿上了“隐身衣”,躲进“青纱帐”,反弹压力巨大。必须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决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要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作风建设一步一步引向深入。
持之以恒纠“四风”。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着力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快处、动辄则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严肃问责促履职。着力解决“为官不为”问题,“为官不为”是“四风”问题综合反映,是一种变相腐败,要不断加大教育引导和严肃查处力度。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媒体问政等形式,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积极落实容错免责机制,贯彻落实“十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做到严惩腐败者、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鼓励争做“两为”好干部,为团风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健全机制管长远。坚持“堵和疏”相结合,既要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三公”管理制度,又督促相关部门对正常福利待遇,明确发放项目、范围和标准,从源头上铲除“四风”问题滋生土壤,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要坚持纪律管人与以文化人并重,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团结拼搏的团风精神和选树勤廉典型力度,继续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放大正能量,在全县持续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四)高压惩贪治腐,永葆肌体健康。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形成持续威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转变审查理念。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理念上,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在思维上,从盯“少数”向“大多数”转变,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维护整片“森林”健康。在思路上,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在方法上,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快查快处、快进快出。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
聚焦审查重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开展纪律审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准确把握执纪审查“三种人”、“三个后”的要求,严肃查处仍然在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真正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增强审查合力。始终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县委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规范适用的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加快形成畅通快捷的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继续加强乡案县审和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认证体系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五)筑牢基层基础,夯实执政根基。“微腐败、大祸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一线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措施,推动履责压力层层传导,真正形成有力的工作支撑。各乡镇纪委要健全村级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再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照章理事、依法办事、秉公处事。
全力推进基层巡察工作。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发挥巡察的移动“探头”作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创新举措。要深入研究、“锤炼医术”、“对症下药”,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实现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全覆盖的同时,还要把巡察的视角延伸到部分重点村和基层站所,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巡改并重,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为官不为”等专项治理,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长期化,对大数据比对出来的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六个区别开来”要求处置到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反腐铁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自身建设。
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聚焦主责主业。完善派出派驻机构综合改革,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效。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要求,积极整合反腐力量。进一步转变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改进执纪审查方式,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打造“阳光纪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用正确的考核导向激励争先创优。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纪检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不断增强执纪能力,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怕得罪人的问题。必须始终铭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崇规、守规、执规意识,时时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的满腔忠诚,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的胜利。
从严监督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自觉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强化自我监督的新精神新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强化公开监督、强化风险防控、强化责任担当,自筑“防火墙”、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同志们,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和方向已经明确,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要始终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主动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推进团风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和“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