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白牌)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2025-03-25 11:0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规定,2020年黄冈市人民政府为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简称“非标电动自行车”)设立三年过渡期,实行临时号牌管理,全市绝大多数县市区于2023年8月31日已满三年使用期,其中蕲春、红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武穴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到期后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核发临时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请广大临时号牌电动车车主主动将非标电动车淘汰或置换成国标电动车,依法办理牌证并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上路行驶。从即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微车辆”整治行动,对已经过期临时号牌仍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挂临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车主该怎么办? 

由于车牌失效,贸然骑车上路一旦遇到交警检查,可能会按照未悬挂有效车牌上路等规定进行处罚,将会涉及到扣押车辆或罚款。

在此呼吁广大非标电动车车主及时更换,目前湖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正在进行中,车辆以旧换新最高可补贴900元。

01活动时间

2025年全年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02补贴标准

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单个消费者消费——

满1500元(含),每辆车补贴500元;

满2000元(含),每辆车补贴600元;

满3000元(含),每辆车补贴700元;

满4000元(含),每辆车补贴800元;

其中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车再额外补贴100元。

每位消费者可在线上和线下共享受3次补贴。

03参与方式

消费者在“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通过平台完成废旧电动自行车预约回收、新车资格领取。

*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


编排 | 李奕漫  终审 | 商中胜

来源 | 湖北黄冈交警

发布 | 黄冈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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