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法院审结一起监护权变更案

2025-10-22 14:37  

9月30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监护权变更案,依法判决撤销张某对其子小明(化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明的姐姐为监护人。近日,当事人专程送锦旗到法院,对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小明的父亲李某罹患重病后,母亲张某便离家出走,长期未尽对小明的监护职责与抚养义务。李某病故后,小明的生活陷入困境。小明的姐姐李某甲在多次联系张某无果后,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并请求由自己担任小明的监护人。

承办人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母亲,长期怠于履行监护小明的职责,其行为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院依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综合考虑李某甲的抚养意愿和能力,以及小明的生活现状,依法判决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李某甲为小明的监护人。

案件审结后,李某甲送锦旗致谢:“太感谢法院了,依法高效办案,让孩子终于有了安稳的家!”

来源:黄冈日报 通讯员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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