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两户居民为庆祝喜事 偷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2016-12-30 09:47  

一家是买了新车,一家是乔迁新居。近日,黄冈高新区东湖渔场两户居民,为庆祝喜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换来了警方对他们的处罚和教育。

当日上午,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正在巡逻,当他们巡逻到东湖渔场小区附近,发现该渔场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予以制止。

经了解,该渔场居民刘某家中买了新车,赵某乔迁新居,想燃放烟花爆竹来增加喜庆气氛。想着自己在遗爱湖中间,地处偏僻,不易被发现,就偷偷燃放烟花爆竹,没想到当时就被巡逻的民警发现了。随后,民警向其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出了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对其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听完民警教育,刘某和赵某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并主动打扫路面,消除影响。

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介绍,经过长时间的宣传引导,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越来越被群众所熟知,很多市民对此也很拥护和遵守,但仍有极少数市民心存侥幸心理,为图喜庆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可以营造喜庆气氛,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甚至容易造成火灾和意外事故。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密巡逻、加大管控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来源:鄂东晚报

编辑: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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