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新华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黄冈振兴崛起、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