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震楼器“震”崩溃?律师教你有效维权

2024-01-31 12:14  

通过一根伸缩杆支撑,将主机顶在天花板上,启动时楼上住户能感觉到敲击锤的振动,正是这个装置让楼上楼下的住户都伤透了脑筋。

好言好语仍然沟通不了、解决不好这个挠头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张扬,从律师的角度谈谈她的看法和建议。

记者:被震楼器“震”到心态崩了,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张扬:可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比如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安机关。实在无法解决,还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记者:使用震楼器“以噪治噪”,这种行为合法吗?

张扬:首先,开“震楼器”本身就是违法的。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以噪制噪”干扰到楼上楼下邻居休息,侵犯了其他邻居的相邻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在相邻关系中,不动产向相邻不动产施放噪声是难免的,但是要控制施放噪声的分贝以及施放噪声的时间,不得影响相邻不动产正常的生产生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记者:法律法规对震楼器的使用是否有明确规定?受害者可以用哪些法律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张扬:在正常的邻里关系里,原本不该有“震楼器”的存在。在实践中,“震楼器”的生产和流通并没有产品批文和许可证,也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的明确规定,“震楼器”的生产和销售活动都属违法行为。

受“震楼器”干扰一方,可以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在现实生活中,为何很难做到对这种行为“有违必究”?

张扬:目前,市面上主流的震楼器,大致分为震动型、敲打型、混合型和音箱型4种。特别是价格最贵的音箱型,很容易隐藏,取证困难。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追究噪声制造者的法律责任。

记者:公众如果要求调解或提起诉讼,手机录音录像可以当作证据吗?在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张扬:手机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属于证据的一种形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录制时尽可能靠近声源,保证录制清晰。在录制时,最好使用专业的分贝测试仪器,因为录音仅能证明声音的产生,不能证明达到了噪声污染或者法定限值。一般来说,白天环境噪声超过55分贝,夜间噪声超过45分贝,就属于噪声污染。

2.通过视频、拍照等方式取证,尽量通过视频能清晰反映声源位置、声源产生的原因等情况。

3.双方交涉过程中,最好能够存有一些相关交谈录音等内容,能够反映噪声协商的过程。对于制造噪声的位置确定后,还可以对其周边其他邻居进行取证,完整反映其他邻居遭受噪声侵害的状况。

4.保留向物业、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投诉、协调的证据。最好是要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登记、调解记录、出警记录,这些也可以作为涉诉时的证据使用。

5.其他证据。如因长期受到噪声污染导致的听力、精神产生健康问题的诊疗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在取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避免发生肢体冲突。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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