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出台“八条措施” 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2019-06-04 14:58  

“真的立案了,找你们果然管用!”5月18日,某化工公司负责人向老河口市检察院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欣喜地打来电话道谢。

老河口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收到当事人信件后,当天即将线索录入系统,分流至侦查监督部门,并电话告知来信人。侦查监督部门对案件审查后,向老河口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已立案侦查。

今年来,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重点工作,省检察院出台“八条措施”,从工作制度、方式方法、责任分工等方面细化群众来信办理回复要求。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效果愈加显现。

专人负责:让回复更高效

今年年初,天门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周红秀收到一封来访信件,但内容和诉求却表达不清。

周红秀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当面了解清楚诉求。原来来信人黄某对尚未判决的案件在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

周红秀立即与该案承办检察官联系,了解相关案情和进展情况,向黄某耐心做好答复和释法说理工作,使其化解心结。

从收到信件到答复其诉求,仅花了一天时间。

湖北省检察院规定,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实行全员办信,由专人负责对群众来信进行分类接收登记、跟踪办理回复、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对群众来信进行“日清日结”,最多七天,群众来信就要得到回复。

分类回复:让渠道更通畅

在来信来访中,很容易碰到材料不足的情况,是多次跑检察院还是有别的办法?

在随州,来信人沈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但申请材料不齐全,人又远在四川务工。得知自己的材料不足,沈某急得不得了。

办案人员在安抚好沈某情绪的同时,耐心向其讲解如何补充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清单及样版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至沈某邮箱,在沈某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完成了材料受理工作,邮寄送达了受理通知书。

沈某说:“没想到检察官这么耐心,现在材料补齐了,我对后续办理也充满信心。”

电话、邮件、快递三种渠道的充分运用,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八条措施”要求对群众来信进行分类回复,有手机号码的用短信回复,有详细地址的通过检察专递进行信件回复,有固定电话的采取12309检察服务电话回复并作电话记录,确保各种回复渠道畅通。

因案施策:让矛盾化解更充分

“让你们费心了,我愿意接受调解。”

两个月前,薛某来到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问题时还情绪激动。近日,一场公开听证会后,薛某主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薛某因不服省检察院民事不支持监督决定书,多次通过寄信、来访的方式反映诉求。省检察院组织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听证。

会上,经过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省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决定正确。经过耐心专业的释法说理,薛某渐渐消除抵触情绪,矛盾得以化解。

将化解矛盾贯穿办信工作始终,也是“八条措施”的重点之一。

根据要求,对于复杂疑难群众信访要落实首办责任、领导包案、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公开听证等制度,做到一案一策、因案施策。

今年以来,全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接收群众来信2020件,有联系方式的信件回复率为100%。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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