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49年10月——1956年9月)
黄冈全境解放后的
粮食生产与供给基本情况
建国初期,国民党政权遗留下一副百孔千疮的烂摊子,黄冈各级党组织面临着巨大困难和严峻考验。
建国初期的黄冈
国民党军事残余力量尚未肃清,他们化整为零,分散在各地与人民为敌。
(图为解放军围剿反动武装)
社会经济秩序十分混乱,最严重的问题是粮食特别紧张。
(图为1947年水灾)
党政干部缺乏,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封建剥削,迫切地要求党领导他们翻身解放。
面对当时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困难,中共黄冈地委保持了清醒头脑,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在1950年2月18日召开的全地区党代表会议上,地委提出了在农村要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保持社会安定,发展农业生产。
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全地区开展增产节约捐献运动
1950年夏天,朝鲜内战爆发,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950年10月入朝作战。从这时起至1953年7月朝鲜停战止,在将近3年的时间中,黄冈地区全体人民开展了抗美援朝运动。
全地区开展增产节约捐献运动。地委要求在1951年度每户农民增产粮食50斤至100斤,工人每月多做一天工,工商业者改善经营增加收入,将增产增收的全部或大部捐献出来,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图为粮食生产支援抗美援朝)
全地区累计捐献现金200多万元,浠水县还用25亿元(旧币)捐款购买了一架轰炸机,起名“浠水号”,送往朝鲜前线。
(图为抗美援朝的飞行员战士)
土地改革一减租减息
旧中国沉重的封建剥削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主要障碍,是使农民长期贫困的主要根源。
(图为实现耕者有其田)
黄冈地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减租减息条例》,于1949年12月21日发布了《黄冈区土地、债务关系调查及具体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减租,《意见》规定“凡地主只出地板并无其他投资者,一律实行二五减租,超过三七五者减至三七五。对于以押金形式取得永佃权或定期佃权而租种的土地,除按规定减交租额外,还要由收取押金者退还押金。
土地改革的黄冈实践
为了在新解放区取得土地改革的实际经验,1950年春天,湖北省委会同黄冈地委,决定在浠水县麻桥和团陂两区开展土地改革实验工作。
(图为宣读土改政策照片)
黄冈专区从1950年秋后开始,分期分批地在全专区开展土地改革。一些区乡还被湖北省委誉为“执行政策的模范”。
(图为庆祝土改胜利照片)
经过这场土地改革,使全地区约190万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180万亩土地,实现了“土地回老家”“耕者有其田。”
创办第一个农业合作社
,时长02:38(讲述人:浠水县史志研究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陈刚)
1952年2月,浠水县望城乡农民饶兴礼在农业互助组的基础上,创办了黄冈地区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推动农业各种互助合作组织兴起。
(图为十月合作社照片)
1961年3月3日,《人民日报》以《为人民利益奋斗不懈的人—饶兴礼》为题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全面报道了饶兴礼创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先进事迹。
(图为人民日报截图)
兴修水利设施和
抵御1954特大洪水
,时长02:08(来源:武穴市融媒体中心、罗田县融媒体中心)
黄冈地委组织每年冬春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兴修水利,增加抗灾能力。
黄冈解放后3年累计完成加适沿江干堤4210万土方,新开和修复池塘、水闸65000多处。
(图为黄冈水利建设完成庆祝照片)
在1954年的洪涝灾害袭来之时,黄冈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经受着严峻的考验,他们迅速组织起来,动员一切人力物力,投入紧张的抗灾抢险斗争,决心战胜灾害,夺取胜利。
1954年6月下旬,防汛抗洪进入紧张阶段,黄冈地委指示沿江各县县委领导成员除留1人至2人值班指挥全县工作外,其余领导成员应全部出动,组织民工到沿江地段抗洪抢险。
(图为抗洪抢险照片)
1954年的特大洪水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是一次严峻的考验。黄冈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领导人民群众战胜灾害的斗争中,加强领导,措施得力,在抗灾能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取得了抗灾减灾的较好成绩。
在这些重大的社会变革中,由于党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和方针,社会生产力不仅没有遭受破坏,而且有了很大的发展,这种情形在黄冈这种以农业为主的地区表现得最为明显,因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7年中,黄冈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除1954年因特大水灾减产减收外,其余各年都是增产增收。
粮食在1952年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之后继续增长,1956年全地区粮食总产1419900吨,同1949年相比增长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