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检察院 检察建议助力整治非法捕捞
“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清理地笼网、‘霸王罾’等禁用渔具34件。”8月22日,相关行政机关人员向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反馈非法捕捞整治工作的进展。
今年4月,黄梅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送的线索:辖区两处水域存在禁用渔具。实地调查后,检察干警发现,新县河陈子湖坝站段附近水域设有大量地笼网,梅济港白湖段至中埦段十余处架设有“霸王罾”。
“地笼网”因其网眼细密,内部结构复杂,鱼虾一旦进入,就很难逃脱,因而也被称为“绝户网”。“霸王罾”又名“拦河大毫”,一张近百平方米的大网横亘在河道,过往鱼儿不论大小,皆被捕杀。这两类渔网不仅破坏渔业资源,还会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捕捞工具。
随后,黄梅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清理辖区禁用渔具,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组织开展清理地笼网、“霸王罾”等禁用渔具专项整治,在当地乡镇召开非法捕捞整治工作会,并责令相关涉渔人员限期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对相关水域沿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禁用渔具全部进行了清理,并深入沿河村庄开展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治水护渔的良好氛围。
此后,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活动,未发现使用地笼网、“霸王罾”等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 章琪
编辑 瞿慧一 何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