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食药监“我与依法行政”征文活动获奖文章——《节假日巡查日记》

2017-03-29 10:14  
  编者按:近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表彰全市“我与依法行政”征文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市局龙感湖分局吴华丽同志撰写的《餐桌上的革命》荣获征文比赛一等奖,市局食品稽查局谢辉同志撰写的《节假日巡查日记》、孙曙光同志撰写的《寒冬中的一股暖流》荣获征文比赛三等奖。市局办公室近期将此三篇获奖文章分别进行转载,供大家学习参考。 
       节假日巡查日记
    谢辉
    2016年元月1日星期五 多云
    2015年年末,黄冈市食药监局针对节假日食品药品违反行为时有发生,节假日市场缺乏常态监管力量等现象作出了开展节假日执法巡查的部署。按照上述部署,市食品稽查局迅速对2016年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执法巡查进行了人员布置和分组安排,2016年元月1日,食品稽查局四名执法人员对节日的食品药品市场开始了第一次巡查。
    上午7时50分,四名执法人员在体育路原市局办公楼集合,大家检查了自己执法证件和携带的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后出发。
    8时5分,我们来到黄冈市体育馆,这里是商家对老年人开展营销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不法分子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药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骗老年人的重灾区,这也是我们第一站到这里的原因。体育馆张馆长和我们很熟悉了,说明来意后我们把体育馆楼上楼下跑了个遍,见里面锻炼运动的人正热火朝天,没有发现人群聚集的情况。我们又跑到偏楼,细细询问了旁边的居民才放心离开。
    8时35分,我们顺着体育路进入龙王山集贸市场,为了提高效率兵分两路,一路对集贸市场的食品和农产品进行清查,一路到范记拉面馆开展检查,指出了他们操作中的不规范之处后,我们继续沿着赤壁大道向开发区延伸。
    9时10分,在新港二路的一家食品经营店,我们发现店主在售卖区开展手机贴膜修理业务、在食品旁摆放化学清洁剂等污染源,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店家的违法行为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马上整改。
    10时50分,我们由黄州大道折返到西湖一路继续开展巡查。在市人社局门口,执法员王宁偶遇自己刚刚两岁的儿子和外婆一起逛街,儿子看到妈妈兴冲冲地跑了过来,王宁抱起儿子,为他整理好衣服后马上交给母亲,小家伙只能怔怔地看着妈妈慢慢走远……
    11时10分,执法人员发现西湖一路刚开业的“云南汽锅店”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工过程也存在不规范之处。了解到该店负责人不知道办理的具体程序后,执法人员对其详细讲解了申办的流程。同时,我们也用执法文书记录了该店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再三叮嘱他在经营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下午14时30分,重新集合的巡查小组简单商量了巡查路线后来到人群熙攘的奥康步行街继续巡查。
    15时,我们在步行街三楼烤肉店的操作间角落里发现了用食品罐存放的工业用碱,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经对其负责人询问,称该工业用碱是店家用来洗瓷砖地面的。为了查清事实,执法人员又询问了做清洁的员工和负责人的说法进行比对,同时对该店的销售菜品和加工流程进行分析,确认发现的工业用碱是用于清洁地面后,执法人员指出该店用食品罐存放工业用碱并将其与形状、颜色非常相似的冰糖放置在同一室内具有非常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记录了该店违法行为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16时10分,执法人员又在奥康步行街三楼火锅店冻库中发现存放有“猪脑”,而该店管理人员无法出示相关检疫证明,甚至连“猪脑”供货商仅仅只是取得了配送蛋制品的资质。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该批“猪脑”,通过查询进货记录,确定了进货总量、销售量和库存量,执法人员制作文书记录了现场检查情况,责令该店迅速提供“猪脑”的来源和相关证明,确保未经检验检疫的肉或制品不流入市场。
    17时30分,执法人员结束一天的巡查。新年第一天是忙碌的更是充实的,落日下,大家带着金色的余晖回家,明天,又将是一个忙碌的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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