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无处不东风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黄冈粮食生产面临着改革的前奏,涌动着蓄势待发的澎湃动能。
黄冈地县党委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决策,积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黄冈广大农村又一次从根本上解放生产力,全体农民焕发出新的种粮积极性,黄冈粮食产量不断增收,为国家贡献占比不断提高。
1978年12月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展至全国所有省份。黄冈地区从1979年开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到1982年底全地区基本上普及了“大包干”。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踊跃交公粮。
1979年3月1日
黄冈地区党委发出《关于夺取 1979 年农业全面丰收的决定》。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地委关于农业生产方面最重要的一份决定,由此也拉开了黄冈农业发展的序幕。
▲黄冈报 【中共黄冈地委关于夺取一九七九年农业全面丰收的决定】
1980年10月
调整征购任务。地委、行署两次向省委、省政府写报告,请求免去罗田、英山、红安三县棉花定购任务,请求减少粮食征购任务。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1982年
黄冈地县党委贯彻执行了“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财务、调拨包干的指示。
据统计,1979 年和 1982 年全地区粮食产量分别达到 26.7 亿公斤和 27.95 亿公斤,两创历史新高。
1985年
粮食购销“双轨制”。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
1998年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放开粮食价格和经营,实行“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措施。
2002年6月
黄冈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印发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税费改革后农村税费政策的通告》,正式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至2002年底,黄冈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完成,取得实效。
▲看到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消息,农民笑了。
2006年1月
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国农民告别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
▲国家邮政局发行“全面取消农业税”纪念邮票
▲农业税取消后的纪念火柴盒
来 源:黄冈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