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因孩子迁户问题起纠纷
罗田县“庭所村”联动止纷息争
8月中旬,罗田县人民法院匡河法庭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因离婚后孩子迁户上学引发的纠纷,更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匡河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本地妇女周某与安徽籍男子吴某协议离婚,约定大女儿由吴某监护抚养,小女儿随周某生活。考虑到大女儿正读初三,面临中考关键期,双方特别约定:待6月中考结束后,吴某再将孩子接回安徽生活,周某配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不久前,吴某专程从安徽赶到周某家中接孩子,却碰了“硬钉子”。周某及其母亲拒绝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坚决不配合迁户。
“陈法官,她们根本不讲理!……”情急之下,吴某拨通了法官陈红胜的电话。原来,早在调解时,法官就察觉到双方积怨较深,特意叮嘱吴某:“接孩子时若有难处,第一时间联系法庭。”
匡河法庭当即启动“案后联动解纷机制”,联系吴某亲属来匡河镇安抚吴某情绪。同时,联系周某母女,倾听她们的想法。此后,法官与匡河镇派出所、周某所在村村委会联系,三方碰头研判后展开“背靠背”调解。法庭向周某母女阐明拒不履行调解书的法律后果,指出保障孩子入学是父母法定义务;村委会以情感为切入点,做周某母女思想工作;派出所负责对接迁户手续。经多方努力,周某母女态度转变,当场提供了大女儿的出生证明。至此,这场纠纷顺利化解。
“调解书不是‘终点站’,而是责任的‘起点’。只有盯着‘事了’‘人和’使劲,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匡河人民法庭负责人陈红胜说道。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 周航 翟娟
编辑 瞿慧一 何国顺